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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未知 | 2013-01-3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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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医考中心《关于2008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医考发[2008]20号)精神,现就我市2008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4月11日22时后网上报名结束,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程序

  1、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nmec.org.cn。

  2、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打印《报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试用期(执业期)考试合格证明表原件到各县区卫生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拍照(照片规格要求见国医考发[2008]20号)、缴费,并进行本人信息确认。市直及中省驻延各医疗机构考生资格审核、拍照、缴费及本人信息确认由各医疗机构负责。

  3、各报名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拍照后,重新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带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拍照、缴费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三、考生报名条件继续执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四、各报名点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0日。市卫生局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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