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社会工作者试题资料

首页 > 社会工作者考试 > 试题资料

2016陕西社区专职招聘考试:社区基本常识四

汉中人事考试 | 2016-08-17 14:38

收藏

  

  31.什么情况下形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案?议案如何提交社区委员会?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或10名以上社区代表联名,可以形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议案。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议案,必须于会议召开前7天提交社区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对社区代表大会的议案,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32.如何公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有关事项?

  社区委员会应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有关事项,在社区公示板或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同时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

  33.如何复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社区居民或户代表提议,可以召开社区成员大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进行复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4.社区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是社区成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5.社区委员会实行自治的原则是什么?

  社区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原则。

  36.社区委员会一般设立哪些工作岗位?

  一般可设立法律咨询、保障服务、治安调节、环境卫生、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和妇女等工作岗位。

  37.社区委员会设置哪些职位?一般如何配备社区干部?

  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9人组成。具体人数由区县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

  38.目前我市杜区委员会专职成员的配备比例是如何确定?

  一般每200-300户配备一人,多民族的社区,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成员组成。

  39.社区委员会选举的原则是什么?

  社区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0.社区选举委员会如何产生?其条件是什么?

  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从办事认真,有群众威望,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社区成员中推选产生,其中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推荐资料:
      
2017国家公务员招聘考试交流群:263958150
       点击查看:在线做题,备考快人一步
       点击查看:2016陕西城镇社区招聘笔试课程
       点击查看:2017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