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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延安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第五届仲裁员的公告(80人)

延安人民政府网 | 2020-06-0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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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仲裁委员会第五届换届工作已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延安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五届延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选聘仲裁员拟定名额80名,均为兼职。

  二、选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恪守公平正义,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能自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品行的记录;

  (二)熟悉相关法律、精通业务,认真勤勉、谦虚谨慎,注重效率;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组织开庭审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四)符合《仲裁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五)年龄6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一)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如实填写《仲裁员申请表》,申请表需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或由推荐人签署意见并注明理由;

  (二)拟聘仲裁员在提交《仲裁员申请表》时,还应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对《仲裁员申请表》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拟聘仲裁员经第五届仲裁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发仲裁员聘书。聘任的仲裁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本届仲裁员名册将按照不同行业类别设置,申报时请按要求注明所属类别;

  (二)金融(保险)、建设工程、房地产类别人员选聘时优先考虑;

  (三)仲裁员初核工作拟于6月底结束,未列入本届仲裁员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请将申请材料于6月20日前直接送交延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仲裁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36001339@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C313室

  联 系 人:刘 璐 联系电话:0911-7092393 13809110623

  白 露 联系电话:0911-7092385 13992132627

  延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审批表.doc【点击下载】

  延安仲裁委员会

  2020年6月5日

延安事业单位(林业局)开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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