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敬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三)忠诚可靠,品行端正,严守纪律,心理健康,保守工作秘密。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5日至2002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并优先录取:
1、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2、同等条件下(综合成绩相同的),退役士兵和学历教育专业为公安类、法律类专业的优先聘用;
3、通过了2018年铜川市公安机关辅警过渡考试资格审查,截止2020年12月25日仍在警务辅助岗位连续工作但未过渡为员额制辅警的人员,报考现单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可以享受以下优先聘用条件:(1)不再进行体能测试。(2)从事辅警工作年限每满1年加1分计入笔试成绩。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纹身或有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8、其他不适合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人社部门指导,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安全有序。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部门频道以及有关第三方公司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日9时--12月31日18时(每日9:00至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点报名并填写《铜川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有关资料或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3、现场报名地址: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东段(市便民服务中心向东100米路北一楼)陕西易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咨询联系人:曾先生 18590985111。
4、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
2、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内容为三项: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
4、体能测评标准参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报名相关网站予以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缴纳。
4、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铜川市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八)公示与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铜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薪酬保障办法》执行。
(此文件公开发布)
铜川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5日
温馨提示:
(二)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
(四)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应聘人员在应聘中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有效距离,并自觉服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