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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2022国考职位表大概什么时候出来啊

陕西人事考试网 | 2021-06-2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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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考历年国考时间安排来看,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很大可能在11月底或12月初笔试。例如:2021国家公务员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为了考生能对国考时间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吗,小编也整理了历年国考时间节点安排,供考生参考:考生也可收藏关注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随时了解国考新资讯。

历年国考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
年份 公告发布时间 报名时间 笔试时间 公告详情
2021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10月15日-24日 2020年11月29日 招录公告
2020 2019年10月14日 2019年10月15日-24日 2019年11月24日 招录公告
2019 2018年10月21日 2018年10月22日-31日 2018年12月2日 招录公告
2018 2017年10月28日 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 2017年12 月10日 招录公告
2017 2016年10月13日 2016年10月15日-24日 2016年11月27日 招录公告
2016 2015年10月13日 2015年10月15日-26日 2015年11月28日 招录公告
2015 2014年10月13日 2014年10月15日-24日 2014年11月30日 招录公告
2014 2013年10月14日 2013年10月16日-24日 2013年11月24日 招录公告
2013 2012年10月12日 2012年10月15日-24日 2012年11月25日 招录公告
2012 2011年10月12日 2011年10月15日-25日 2011年11月27日 招录公告

  国家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022国家公务员公告暂未发布,想要报考2022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快点击预约,公告发布后,小编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您!更有好礼相送哦!

  2022国家公务员笔试备考习题

  1. ( )是代表政府相关部门从事某方面行政管理工作的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以及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等。

  A.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

  B.行政性公司

  C.事业组织

  D.社会团体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主体。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指作为某一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而设置的工作机构,包括税务所、派出所等,和题干匹配,当选。行政性公司,是企业性公司的对称。我国管理工业的一级行政机关。它不进行独立经济核算,主要采取行政手段来管理所属工厂。在工业体制改革中,为了克服这种行政公司不承担经济责任的状况,正在分期分批将其转变为企业性公司。事业组织,一般指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如公立学校。D项,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因此,选择A选项。

  2. 法定继承人不包括:

  A.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或女婿

  B.被继承人的儿子,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C.被继承人的女儿,因抢劫而被判刑

  D.非婚生子女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B项属于上述第二款规定。

  因此,选择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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