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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西安市医疗定向招聘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公告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0-0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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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西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公告

  根据《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现将西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一)资格复审及考试工作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或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系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个人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托管凭证或档案托管证明。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的学历信息,国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及考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各区县联系。

  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资格复审及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红码”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考试地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xls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2021年西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公告

  文章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MD5:f24a07da011dcd89f4d63112690a43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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