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材之要 首在于“公”
——我看公务员招录考试
语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讲信修睦,选贤与能”,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在诚信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人才治国理政,是自古以来中国人的政治理想。公务员招录是历史的进步,不但使我们更加趋近于传统政治理想,也与当代西方的文官制度主旨统一。当前“公考热”、“公考难”伴生共存,极少数考生对自身能力缺少自信,采取各式各样的方式作弊,有悖于诚信。四川、浙江等省针对这一现象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治理措施,可以归结为一个“公”字,即坚持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考试诚信。这是应当肯定和推广的招录工作原则。
公开招录工作的流程和标准,公开考生失信记录,以严格的考试机制引导诚信。两省先后开始了电子化评判,向媒体开放申论阅卷现场、命题现场,公布考试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等工作,这些都增加了招录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了考生及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太阳底下并非没有罪恶,但罪恶却能被尽快发现,公开的好处就在于让招录过程处于“太阳底下”,让违法乱纪“不可为”。
以严密的程序、严谨科学的措施保障公平,让考生和公众信服。在命题现场设置摄像头和屏蔽仪,采用科技手段、科学标准进行雷同试卷甄别,民警严密防范作弊行为,及时回应、调查公众泄题质疑,以上做法环环相扣,堵塞了作弊漏洞,让怀抱侥幸心理的考生无空子可钻。“天下不患寡而患不均”,人们有爱好公平的天性,只有公平,才有权威。但是,公平不是简单地喊口号,而要以缜密的制度系统和科学的手段措施来实现,否则,只能是名不副实,让公众失望。公平让违法乱纪“不能为”,这是培养考试诚信的土壤。
严格执法,确保公正,矫治失信行为。对失信者姑息纵容,是对诚信者的最大伤害,所以,对失信行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体现考试公正。将作弊行为入刑,严肃查处出售假题、诈骗钱财的犯罪嫌疑人,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依规处罚,这些做法无不体现了对作弊行为依法治理的刚性,实现了招录公正,让作弊者“不敢为”,失信受到追究,诚信得以弘扬。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未来的公务员无信,焉能施政?因此,推进公考中的诚信建设,不但是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求,只有在公务员队伍入口关强调和落实诚信,未来才会有一个守信政府。公考招录中的诚信建设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确保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顺利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