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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社区工作者备考:狗咬驴、驴踢车,侵权责任谁承担?

延安人事考试网 | 2018-08-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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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驴、驴踢车,侵权责任谁承担?

  近期,在沈阳街头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事件:一只狗突然窜到马路中间,钻到一辆驴车下面,导致驴子受惊,抬起前蹄时将前面一辆奥迪A8L后保险杠踹出一个大坑,奥迪车主就在车内,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来了看过后说修车得十万块钱上下。”肇事方特殊,交警来了初步判定是驴全责,驴主人不干了,“我就是牵驴路过,是狗先咬我们的称狗才是祸首,狗主人也得出来担责。”随后,一位电动三轮车车主又提供了另外一种说法,“奥迪车先按喇叭鸣笛了,狗才跑到马路上的。狗可能也受惊吓了。”

  在这些社会新闻的背后,往往就蕴含着一些常考知识点。下面,华图老师带着正在备考社区知识的你,一起学习一下与这起事件相关的法律规定。

  问题一:畜力车能不能上路?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并没有针对驴车和马车上路的规定。也就是说畜力车也属交通工具,只要不是限行路段,也有路权。所谓路权就是指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可分为上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

  不过,按照治安处罚法,如果驴车上路导致交通堵塞就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问题二:驴主人到底要不要赔钱呢?

  根据法律规定,驴主人确实是要赔钱的,但是,狗主人也难逃干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后交警的判罚只做参考,不定论。如果说是驴的责任,那么狗也是这么想的,如果说是狗的责任,那么驴也是这么想的,如果说是奥迪的问题,那狗和驴都是这么想的。生活绚丽多彩,事实如此扑朔迷离,还是来道例题压压惊。

  例题:村民甲(19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所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则( )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丁的损失均由乙赔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答案】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一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因此D项正确。

  生活中,处处留心皆学问。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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